取动作利索很多,熟练地从空中俯冲下,果断攥取野兔,然后扑扇翅膀,停在李居安胳臂上。
他检查臂膀上还在蹦跶挣扎的野兔,嗯活的。
陈向前眼中闪烁着惊喜的光芒,兴奋地喊道:“这不就成了嘛!李哥,你可真是有两下子。才这么短的时间,竟然就驯服了!”
李居安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驯鹰这事儿急不得,绝非短时间内能轻易达成的。即便是捕捉野兔、野鸡这样的基本技能,普通的驯鹰人也往往需要花费一年半载的工夫,才能让猎鹰稳定地发挥出其狩猎的天性。
也正因此,一头出色的猎鹰,其价值才堪比千金,难以估量。
前方不远处,便是鹰屯的赵炮所提及的那片青稞地。据说,那里住着一位老猎户,同样也是鹰屯出身,一位经验丰富的驯鹰师。李居安心生敬意,打算先去拜访这位前辈。
在这片广袤的戈壁区域,几乎难觅他人的踪迹,没有耕田的田地,村落里全是土坯房子,没有年轻人,只有零星坐在门口拄着拐杖的老人。
像是这类老房子,李居安知道,年轻人都去了镇上,城里。留在村里的只有上一辈的老人。要是青稞地再这么荒下去,也没采石场入驻,增加活力,这片村子再过上十几年就要没了。
他几乎毫不费力,就找到了赵炮所说的驯鹰人老赵。
李居安见到土坯房子门口坐着的老赵。
老赵年岁已高,估摸着该是迈过了花甲之槛,背脊微微佝偻,身后负着一只硕大的布袋,一侧肩头还随意挂着个历经风霜的帆布包,显得既实用又带着几分岁月的痕迹。
李居安心知肚明,这样的装扮在当地老人中并不罕见,他们中不乏热衷于山林间追逐野兔、山鸡的猎趣之人。打到的兔子就放到后背的大口袋里。那看似不起眼的帆布包内,则藏着狩猎的秘密,火药与铁砂。
忆起儿时,李居安的思绪飘回了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那时的陆家老爷,同样也是个背着帆布包的身影。那时候陆家老爷还没金盆洗手。他那时候还跟孙为民一起耍,嘴里还编着孙全德扯的顺口溜。
“打着兔,兔喜欢。打不着兔,兔埋怨,兔吃兔肉兔香味。”
彼时,他与孙为民对那顺口溜背后的深意浑然不觉,仅是因孙全德的一时兴起传授,两人便兴致勃勃地哼唱起来,甚至还跑到陆家大门口,向陆老爷子炫耀起这份新得的“才艺”。那时的他们,全然不顾其中含义,每逢喊起,总能惹得陆老爷子与一众叔伯怒气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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