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为期三个月的处置,约翰子爵终于完成了整理、搬迁工作,彻底告别了雪枫领。
这也意味着,雷文可以正式展开对雪枫领的接收。
雄鹰堡外,雷文骑着爪黄飞电,左手边是埃里克,右手边是捧着格里菲斯家族战旗的伏拉夫,身后站着一列盔明甲亮的亲兵,再往后则跟随着表现最好的二百名新兵。
唯独老戈登一人,拿着从不离手的笔记,戴着雷文送给他的附魔单片镜,奋笔疾书。
“要准备出发了,老戈登。”埃里克问道:“写什么呢,这么认真?”
“今天是个大日子。”老戈登毫不掩饰自己的激动:“是格里菲斯家族几百年来都没有过的大日子!”
抬头看去,只见老戈登墨痕未干的笔记上写着:
光明历1194年7月21日,雷文·奥塔·格里菲斯男爵,正式将雪枫领纳入格里菲斯家族的版图!
“出发!”雷文一声令下,部队向雪枫领赶去。
诺德行省已经平稳了数百年,雪枫领的领民们也是第一次经历领地交换这种事情,多少有些茫然无措,只能把平时举办庆典的法子搬了出来,路旁的行道树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彩带,倒也还算应景。
领民们站在路边,都想看看他们的新领主是个什么样子,是不是和传说中一样年轻。
等真看到时,就有些意外,因为雷文不止年轻,而且年轻得有些过分,很难将他和传言中的凶悍形象对照起来。
而雄鹰军经过时,他们也下意识比较起新旧两位领主军队的不同,惊奇地发现,在装备上,竟然是雷文男爵的士兵更胜一筹。
至少就算是新兵,身上也穿着全套的重甲。
这些重甲大多是血腥高地一战的缴获,经过修补、改装之后,部分列装给了新兵,如今两千多人的新兵,能够列装重甲的大约是一个大队,也就是五百人上下。
纵马行走在雪枫领的道路上,看着道路两旁金灿灿的田地,雷文心头渐渐开始火热。
此前虽然有构想,但有一条限制始终横亘在雷文眼前——缺粮!
粮食,是一片领地发展的根基。
雄鹰领太小了,耕地规模有限,产出的粮食虽然可以自给自足,但想要扩充人口、发展其它产业,就很是力不从心了。
比如闪金镇的支柱产业——酒馆。
此前就是因为战争,导致商路断绝,外来酒水难以输入,以至于整个闪金镇的酒馆产业遭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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