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国阳给纳什的建议一点都不好,甚至带有很强的误导性。
而纳什也没想到,大师兄第一次和自己比赛,就提这么不靠谱的意见。
现代篮球的控球后卫,攻击性比防守要重要很多,尤其是NBA赛场空间越来越大的情况下。
控卫的防守收益本来就很低,一个防守出色的控球后卫,最多能盯一下一二号位,外加做好一些协助防守的工作。
其它重要的防守任务诸如护筐,后场篮板卡位,换防延阻等,一号位受制于身高,往往不是他们能做的事。
相较而言三号位、五号位的防守收益是最高的,五号位中锋是因为镇守最重要的篮下,而三号位在于他的全能,五个位置都以可以顶一顶,什么事都能做一做。
像纳什这种标准的一号位控球后卫,无论防守怎么练,一旦错位到阿甘这种都是白给,与其在防守技能上乱投入精力,不如把自己的进攻能力尽力提升。
现在不再是40、50年代,那会儿控球后卫就是控球,现在每个球队都对控球后卫的攻击性提出要求,尤其是投射能力。
联盟最好的一批外线投射球员,大多数都是各支球队的控球后卫。
因为一个控卫如果没有出色的投射能力,对手不对你进行贴身防守,你的传球将缺少威胁。
像魔术师约翰逊、贾森-基德这种投射能力一般,还能把一号位玩的风生水起的天才少之又少。
而且约翰逊、基德一到夏天首要任务就是提升自己的投射能力,他们自己都知道这是妨碍他们攀登更高峰的短板。
在被甘国阳用外线技术投进一个后,纳什后场接球,快速运球过半场,直杀篮下,在吸引防守后分球给到了底边。
队友接球外线出手,再度命中!纳什在上半场即将结束的时候,又送出一次助攻,短短5分钟时间他贡献了2分3助攻。
“史蒂夫-纳什,来自冈萨加大学,是阿甘的校友,同样是冈萨加出品的精品,他的大学生涯履历足够漂亮……”
解说比尔-肖恩利介绍着纳什的大学生涯,他是甘国阳的师弟,一个少见的加拿大球员。
纳什之前,联盟有一些加拿大籍的球员,比如公牛队的中锋温宁顿,还有曾经湖人show time时期的角色球员迈克-斯姆瑞克(1985年被开拓者选中然后交易去了公牛)。
还有其他一些更古早的,40、50年代在NBA打球的,这些加拿大球员有两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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