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更合适的人选上。
比如狡猾的杰里-韦斯特。
他在波特兰呆了四年,和甘国阳合作的四年,年年拿冠军。
他清楚的知道甘国阳和开拓者之间有着怎样深刻的连接。
可以说,他不属于这座城市,而是这座城市属于他,越是在球队困难、艰辛的时候,阿甘越是不会离开。
所以,当杰克-尼克尔森像个怨妇一样,又一次和韦斯特说,你应该把阿甘弄来,和基德搭档。
韦斯特直截了当的告诉尼克尔森,不可能,阿甘是不可能来洛杉矶的。
但我们会有一个更合适的选择。
杰里-韦斯特将目光投向佛罗里达,投向奥兰多的那条鲨鱼。
在热火+公牛双雄独大的东部,魔术虽然得到了奥尼尔+哈达威的天才组合,但短时间内他们始终得不到突破。
1995年他们在东部半决赛被热火和奥拉朱旺干掉;1996年他们杀入东部决赛,遭到了乔丹的屠杀。
1996年夏天,奥尼尔的合同拥有球员选项,他可以选择留在魔术,和母队签下一份上亿美元的超级大合同。
这是大部分NBA球星都会做的,与母队签约,拿最大的合同,率队夺取总冠军。
可是当6月份,I'm Back来临时,魔术管理层为了压价,做了极为愚蠢的决定。
他们竟然在奥兰多球迷中发起投票,问“阿甘和奥尼尔谁更值得一份超级合同”。
魔术球迷真的正儿八经参与了投票,而且大部分票都投给了甘国阳:他比奥尼尔更强。
魔术球迷说傻吧也不傻,他们当然知道,阿甘比奥尼尔更强,更值得超级合同。
说不傻,他们真的很傻,阿甘又不会来,你投他值得除了让奥尼尔生气,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于是,奥尼尔一气之下,拒绝了和魔术队给出的合同报价,转而聆听其他球队给出的待遇。
杰里-韦斯特抓住这个机会,在别的球队做无用功招揽阿甘时,他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奥尼尔身上。
在甘国阳宣布回归NBA的那天,杰里-韦斯特正在洛杉矶和奥尼尔会面,向他提供一份7年1.2亿美元的天价合约。
合同将在2003年到期,在2001年时,奥尼尔会拥有球员选项。
这无疑是一笔大合同,1996年的NBA是一个支票飞舞,大牌球星可以肆意跳槽的时代。
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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