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就是来回的攻防争夺战,梦之队并没有刻意多人合围甘国阳,完全放空其他人。
尤因、罗宾逊轮流单防,乔丹、皮蓬、穆林等人会连续进行骚扰。
甘国阳的进攻成功率相当高,篮下命中率达到百分之六十。
可是梦之队的进攻成功率更高,在暂停后,他们连续十个回合进攻全部打中!
甘国阳就算有四只手,他在场上也不可能管的过来每一面。
没有了萨博尼斯、柯西、刘易斯的帮助,他只能将自己的防守覆盖面控制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
而斯托克顿非常理智和聪明的调动着防守,不断做出最佳的传球选择,给队友更为轻松的进攻机会。
梦之队球员原本实力就高出中国其他球员一大截,但凡有个一对一机会,一打一个准。
哪怕中国队坚持联防,但如果甘国阳不在后面做辅助,很多时候两个人都夹不住一个。
乔丹在弧顶接球,一个加速就突破了联防的桎梏,中路直杀篮下,甘国阳只能过来协防。
乔丹在空中一个换手,从甘国阳背后分球给到大卫-罗宾逊,罗宾逊接球双手暴扣得手!
这种球就是毫无办法,外线轻而易举被撕开,甘国三头六臂才能不转身把罗宾逊的扣篮给盖掉。
分差从两分一点点拉开,梦之队用他们超高的进攻效率,在半场还有2分钟结束时,将比分改写成42:30,领先中国队12分。
42分的得分对梦之队而言已经足够低了,中国队虽然在阵地战防不住美国队的进攻,但他们确实成功拖慢了进攻节奏。
在之前的比赛中,梦之队场均能够狂轰120分之多,这在FIBA40分钟的比赛当中是个极为恐怖的分数。
要知道在NBA,每场48分钟,不允许联防,掘金这种只进攻不防守的球队也就场均轰下110分。
梦之队能拿到这么多分数,靠的不是狂扔三分球,而是无止境的快攻反击。
他们的防守太强,对方动辄被压的失误,紧跟着就是美国队源源不断,潮水般的反击。
一场比赛可能超过一半的分数是快攻来的,轻松得分这么多,分数想不高都难。
但中国队成功控制住了自己的失误,因为中国队的进攻非常简单,就是把球交给甘国阳。
甚至大部分时候,其他人都不控球,甘国阳亲自运球过半场组织进攻。
如果场上没有好的机会,他就不随便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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