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还是毫无抵抗能力的失了魂魄,目光不自觉被对方依附,追随对方移向马路。
“嘶……”
手指的疼痛刺激邹文昌回过神,原来是烟屁股都快烧了起来,来不及思考,邹文昌下意识的迅速推门下车,“砰”的甩上车门,往校门口快步赶去。
“小姐。”
没有反应。
邹文昌大步流星走到对方身边,再度叫了声“小姐”。
作为一名商人,肯定不会是内向的性格,当然,他也不会幼稚到立刻产生什么非分之想,追上来搭讪,只是出于一种基因本能的冲动。
作为一个男人,碰到这样的异性,如果就远远的看着她路过,消失,不提会不会后悔,但起码肯定会遗憾。
平庸的人,遗憾或许就遗憾了,毕竟遗憾是平凡人生里的常态,但他又不是凡夫俗子。
隔近了瞧,对方的仪容更是令他心潮起伏,欺霜赛雪的肌肤与鲜艳的红唇形成极具张力的色彩反差,眼角狭细,眉宇纤薄,布鞋麻衣,婉约与玲珑糅杂,又散发迷人的危险。
邹文昌吸了口气,失去了在酒桌上的能说会道,相当朴实的说了句:“能认识一下么?”
冒昧。
但不算唐突。
甚至,看着那张令他心跳前所未有激烈的脸,能够准确从一个女人脸上看出她的野心的邹文章甚至都没法分辨出对方的年纪。
但是不重要。
女人的年纪,虽然就像男人的钱包,但这个女人的魅力,已经超出了年龄的束缚。
“我也是来接孩子的,我的孩子在初三六班。”
作为地地道道的成功者,邹文昌的表现果然没让人失望,不管对方搭不搭话,反正自己说自己的,不让冷场的情况发生。
听到这,女人脚步不停,但是却开口了。
“知道初三六班在哪吗。”
邹文昌当即一喜,连忙回答道:“知道,第一天送孩子来报到,就是我送他来的。”
继而,他察觉到什么,“你的孩子,也是初三六班?居然这么巧。”
有孩子,没什么值得介意的,他又不是稚嫩的小年轻,这压根不是什么缺点。
只不过有点费解的是,自己孩子的班级,居然不知道在哪?
第一次来吗?
他百忙之中都会抽出时间,偶尔来一次,就像今天这样。
不过邹文昌也没多想,顺势笑着道:“那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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